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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2010-05-22    来源:银鸽公司
证券代码  600069      简称  银鸽投资       编号:临2010?02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有关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0年5月28日上午9:0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松贺先生主持,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了表决。此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自查,认为公司已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议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及具体配售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或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拟上市交易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6月17日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
1、会议时间:2010年6月17(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地点: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大厦1303会议室
3、会议期限:半天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1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三)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11日。截止2010年6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10年6月12日(星期六)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登记地点: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大厦1303会议室
联系人:方宇红 张洁
电话:(0371)86122376转603
传真:(0371)86122376转603
3、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以下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
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
保障措施的议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身份证号码:(附注2):
3、股东帐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盖章)                                (附注4)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决议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斟酌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个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码。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