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9证券简称:银鸽投资公告编号:2015-057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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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l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漯河市人民东路与东环路交叉口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谭洪涛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房晓东 高纪彬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房晓东、高纪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粮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