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临时公告
临时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
时间:2017-07-13    来源:银鸽公司

证券代码:600069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2017-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7月28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7月2814点20

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6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永城煤电控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帐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个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 登记时间:20177 25 800 11301430 1700

3、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东路 6 号公司科技研发大厦 703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人:钟达飞   姚华

电话:0395-5615607 0395-5615539

传真:0395-5615583

电子邮箱:yaohua103@163.com

(二)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712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7月28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7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7月28

                  2017年7月28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017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

 

l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关于召开2017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特别决议议案: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