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9 证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由不超过36个月调整为不超过24个月。
● 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无法实现或本金出现亏损的资金补偿方,由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胡志芳,三方共同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鸽投资”)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0万元,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额金额1元,其中一般级份额不超过10,000万份,其余为优先级份额。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金额和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2月2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1月12日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2018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由于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安排的担保措施及员工持股期限均发生了变化,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决议,董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内容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由不超过36个月调整为不超过24个月。
2、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收益无法实现或本金出现亏损的资金补偿方,由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深圳市鳌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胡志芳,三方共同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其他变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本次对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相应修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4、《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