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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时间:2018-03-31    来源:银鸽公司

证券代码:600069  公司简称:银鸽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8-036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3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4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截止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如下:

 

一、   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

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22日起停牌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相关工作,已于2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8222日接到控股股东漯河银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因其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223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223日披露的《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2)。停牌期间,公司于2018228日、31日、38日、316日、323日、329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4、临2018-025、临2018-027、临2018-029、临2018-031、临2018-034)。

公司股票自201822日起停牌,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2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自201842日起不超过1个月。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业务多元化的稳步实践,有利于公司获得持久的竞争力和长远的良好发展前景。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介绍

1、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相关股权,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保险经纪业务。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交易方式及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方式拟定为现金购买标的公司的控股权,可能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细节仍在与各相关方、有关部门谨慎论证中,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不涉及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的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已与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协商。具体交易方案及交易细节尚在进一步商谈中。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已聘请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环球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级机构。停牌期间,各中介机构已在标的公司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公司亦保持与各中介机构、交易方的有效沟通,商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进程。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正在按照《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标的资产开展有序尽职调查工作。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有关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关于重组事项的前置审批意见。

二、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各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三、申请继续停牌时间及后续工作安排、风险提示

公司将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包括具体方案、标的资产估值等工作,积极落实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事项,进一步就交易细节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协商。为确保公司就本次重组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4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